送交者: 巴豆 于 March 16, 2005 00:29:06:
回答: “我是有罪的,因为在罪恶发生时,我在场。” 由 黑豆 于 March 15, 2005 23:07:41:
任何一个民族或社会群体,都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个人构成的。如果一个行为标准可适用于一个个人,那这个行为标准就一定可适用于一个社会群体。如果作为构成一个民族或社会群体的每一个个人,都知道自己行为的标准,都知道反省自己的良知良心,那么这个民族或社会群体就会是高尚的,有良知和良心的。文化大革命这场民族浩劫产生的根源,是“社会的老百姓”--亿万个个体对领袖的盲目狂热崇拜,而产生这种盲目崇拜的根源,就是不知道如何衡量自己的行为标准;而这种不知道衡量自己行为标准的根源,则是愚昧无知而又不仅仅是愚昧和无知。当领袖大手一挥一声炮响,最先起来造反的恰恰是那些有知识(我不说有文化)的中学生大学生。正是这样的社会群体捧出了这样的领袖,即便是大跃进饿死那么多人,这个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个人,也并没有去“反省自己的良知良心”,去重新“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直到有一天,那什么什么剑终于落到这个民族,这个社会群体,这个社会群体中的绝大部份个人头上。。。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同意你最后一句话的结论:“同样,对文革的浩劫,每个中国人都是有罪的,因为不要说参与,“仅仅旁观,也是有罪的“。所以中国人那通折腾也是自做自受。”
所以,麦子的观点,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去说,没有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