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叉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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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indy 于 March 27, 2005 23:08:57:

回答: 心地好! 由 高粱 于 March 27, 2005 20:01:01:

不要这么歧视咱妇女么:)

楼下跟阿猫的帖子说了,很赞成她说的“真理越辩越明,这种辩论
大家会有自己的尺度,相信不会伤了和气”。

真理越辩越明。
也许当事人(辩论双方)最终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旁观者如我以我
自己的理解力判断力是觉得很明白,很收益,尤其这次几位剑客都
没启用之乎者也,一抹通俗白话。不瞒你说,前面真没上心,但看
了巴豆的万言书后,就把正反方相关的帖子打印成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