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杨李恩怨中的一个无端臆测(学辛教授贴旧文供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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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ishui 于 March 29, 2005 22:04:14:

这篇文章当时也应找媒体发了。现在有些时过境迁了。
顺便问一句,文后摘自李政道那著名的杨虚杰访谈。
那杨虚杰跟麦子是不是有什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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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杨李恩怨中的一个无端臆测
Dishui

杨振宁和李政道是华人中最早获得诺贝尔奖的两人,一直被视为中国人的骄傲,他
们从亲密合作到关系破裂是世人皆知的公案,一直让华人引为憾事。虽然当事人现
在已明确表示不想公开谈论此事。但记者还是每每抓住不放,并引发一些没有根据
的议论,很容易给人误导。最近在网上见到中央电视台面对面采访的杨振宁的现场
实录,有几个版本,各有删选,其中一个版本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虽然众说纷纭,但杨振宁和李政道的分手原因始终是迷雾一团。除了与李政道合
作的“宇称不守恒理论”之外,杨振宁三大成就中的另外两项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
和杨-巴克斯特方程,也都是与人分享,但却没有重蹈杨李之争的覆辙。”

这一段话说的似乎都是事实,但言外之意却颇有些来者不善,它好象是向人们提示,
两人分手的主要责任在李政道一方,我想这样草率的结论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实
际上这个说法还有一个原始出处,就是鲁伊给2004年12月30日三联生活周刊写的一
篇综述《走近真实的杨振宁 》,在那里,作者拥有自主版权的原文是这样说的:

“杨振宁和李政道的恩怨,在许多人看来,无非是“学院里的分赃不均”,但 事实
可能并非如此。杨、李后来都有多次与他人合作的经历。杨振宁三大成就中 另外两
项──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和杨-巴克斯特方程,也是与人分享,但却没 有蹈杨、
李之争的覆辙。 ”

这段文字虽然还是提杨振宁另外与人共享发现权的两大成就,但也顺带提到杨李两
人后来各自都有多次与他人合作的经历,没有一棍子打死,所以她的结论也就更让
人觉得比较奇怪,说是贵族门第造成了两人的隔阂。而一般人却很容易从这段话联
想到中国人的不团结,窝里斗,酱缸文化等等。

事实上,在下面我们将看到,这里把杨振宁的另外两大成就: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
和杨-巴克斯特方程,把它们的与人共享和杨李因此获奖并因此关系破裂的“宇称不
守衡”合作来这样作比较是非常不妥的。

首先,杨-巴克斯特方程并不是合作研究的成果,而是两个人独立在不同领域
先后导出了同样的方程。除了这个方程后来得以以两人姓氏共同命名并产生很大影
响外,两人并未因此获得任何及时荣誉,所以不可能存在发明之争。其次,杨-米尔
斯理论虽然也是合作的结果,但那是在1953-54年间,那时杨振宁已经获博士学位5、
6年,在纽约的国实验室作假期研究,而米尔斯那时还是个在读博士生,
两人在选题上谁占主导性地位很容易推测。据杨振宁回忆称自己思考这一问题已经
有一段时间,此时邀米尔斯加入我们可以测测或许杨真有自己独立解决不了的困难,
或许只是想通过合作增加学术交往。另外,杨-米尔斯理论发表后,长时间不受重视,
后来一直也没有获得应有的奖励,所以争执本来也无从谈起。相比之下,杨李1956年
合作的“宇称不守衡”就很不同了,因为重要性一目了然,第二年就被瑞典皇家科
学院授予诺贝尔奖,其速度之快在整个诺贝尔奖颁奖历史上也是罕有的。虽然两人
事前也许并不在意,但作为年轻的外籍科学家,面对如此
大的荣誉以及学术界对科学发现重要性作主次之分的传统,要真不在意也是很难的。


而从两人的学术经历看,杨振宁1945年去美国时23岁,在西南联大读完硕士,并在
等出国时闲置了一年,李政道1946年到美国时20岁,只是大二学生,所以开头几年
杨振宁比李政道学术资历老应是客观事实,但是杨是48年得的博士,李是50年得的
博士,杨没作成费米博士生而李是的,李政道的进步之快和表现也应是相当惊人的。
到56年作“宇称不守衡”合作时两人学术研究的经验程度应当差别就不会太大。从
两人对获奖贡献的回忆和争论判断,似乎一个是起了头,一个是收了尾,两人贡献
半斤八两,缺一不可。

科学史上为发现权之争闹得势不两立也是有先例的,不只杨李一桩,例如众所周知
的有牛顿,莱布尼兹的微积分之争,其手段之卑劣也是屈指可数的,不能因为咱们
华人科学家也不能免俗,就更进一步归咎于华人的文化传统。也不能因为杨振宁对
物理学的整体贡献和影响更大,就认定两人的“宇称不守衡”合作一定也是杨振宁
贡献更大。

杨李之争也许最终证明不过是个清官难断的悬案,那就让它悬着吧,总比以小人之
心度君子之腹的臆想强。

20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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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一段李政道关于杨-米尔斯场的回忆:

1952年我们的合作停止,过了三年以后,才又合作,而这再度的合作与1954年杨振
宁和密尔斯 (R. L. Mills)发表的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
不变性》有密切关系。可是,在那时候,我对杨和密尔斯合写的这篇文章的出发点,
抱有严重的怀疑。

假如整体的同位旋是守恒的话,质子和中子的质量必须相等。可是事实上中子比质
子重,中子能衰变成质子加电子和中微子。(这就是我们很熟悉的衰变。)因此我
们知道整体的同位旋是不守恒的。因为整体是所有局部之和,所以局部的同位旋也
一定不守恒,因而同位旋的规范一定可变。规范场的观念起源于电磁场。电子数
(也就是电荷)的守恒产生了电子数规范不变性,而电子数的规范场就是大家熟悉
的电磁场。那时候我的出发点是,既然同位旋一定不守恒,除了电子数,有没有其
它粒子的粒子数是守恒的?由精确的实验证明,最稳定的粒子是质子,比电子的稳
定度还要高得多。所以我认为应该研究“质子数守恒和质子数规范不变性”。

1955年初,有一天杨振宁到纽约来看我。我告诉他我看到了他和密尔斯的文章。我
认为他们这篇文章《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的出发点完全错误。同位旋
既然不守恒,所以同位旋规范也是绝对能变的。我也告诉杨振宁,我正在做“质子
数守恒和质子数规范不变性”的分析。
我对我自己的想法充满了自信。不过,我以为杨振宁绝对不会同意我的观点。开始
杨振宁是反对。可是经过激烈辩论后,很出我意外,杨振宁居然完全同意我的观点。
同时他也很想知道,我对质子数规范场的理论分析的进展。我告诉他,我有一个结
果,质子数规范场,和它的推广─重子数规范场,可能产生很像引力场这样一个新
的作用,可是又有区别。我正在计算和分析。杨振宁要求和我合作,愿意帮助我一
起研究。我接受了他的要求。1955年,我们合写了一篇否定杨和密尔斯《同位旋守
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出发点的文章,在《物理评论》上发表:
《重粒子守恒和普适规范转换》
(Conservation of Heavy Particles and Generalized Gauge Transformations),

李政道和杨振宁, 《物理评论》, 98, 1501(1955)
[T. D. Lee and C. N. Yang, Phys. Rev. 98, 1501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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