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悠悠 于 March 30, 2005 13:54:09:
回答: 是啊是啊,打死也不能承认。 由 蚊子 于 March 30, 2005 11:49:21:
一般来说,论辩时的“漏洞”大致分两类:1。逻辑运用上的“漏洞”,2。论据引用上的“漏洞”。如果第一类的“漏洞”被挑出来,从辩论的角度来说,那基本上就死定了。第二类“漏洞”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支持论点的核心论据中的“漏洞”,如果被人挑出来,不“死”也成植物人了;再一种就是辅助性论据中的“漏洞”,即便存在,也并不从根本上动摇核心论点和最终结论。这种“漏洞”,被人挑出来也不关大局,肯定“死”不了人,所以承认不承认无所谓,也就没有必要一定要承认。可一旦能“死”人的“漏洞”被人挑出来,而我偏就打死也不想“死”的话,那就只能“打死也不承认”:))。我或可不理你这喳,就当没/看见,啥也不说;或可王顾左右而言它,引出别的什么新话题或新“论点”,绕开这“漏洞”。。。不管怎样,我就是不说“我不对”、“你正确”这类明确的话,就是打死也不能承认!--承认我不就“死”了吗?!:)))
所以,无论“漏洞”是什么,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说,打死都不承认没错! 况且你挑的这“漏洞”,还是个不“死”人的小漏洞,干吗一定要承认?!:)))
有个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