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之“如是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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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ishui 于 April 02, 2005 20:31:06:

基督徒之“如是我闻”

滴水

前两天网上有人在谈论说某个女人结婚十五年了,每次丈夫回家都还有心跳

加速的感觉。俺当时脑子里立时跳出一个成语--人老心不老。当然这也要看是
什么样的context,如果结婚十五年过的都是牛郎织女的生活,一年半载好不容易
见上一回,所谓小别都能胜新婚,大别之后,就算象初春少女似的一口气没上来
两腿一蹬就晕了过去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但假如十五年来一直是耳鬓厮磨,
相濡以沫,却还能有这样的新鲜感,则这个女人倒不能不算是个天生的情种和尤
物了。不过就俺来说俺更愿意相信这是女人情绪化的戏说,诗意的成分远大於科
学陈述的成分。

俺曾认真比较过恋爱和宗教信仰在心理效果上的异同,发现两者确有异曲同工之
妙。只是恋爱除了单恋外一般都以性的结合为最终目标。而宗教信仰除了一些特
别仪式外,性的成分相对较少。基督教是公开把爱写在教义中的,但那个爱主要
用之于上帝之爱,类似于柏拉图之爱,是没有性的内容的。希腊文中还有另外三
种爱的概念:博爱,亲情和性爱。从根本上说都不是基督教所认同的。中国的道
教是有性的内容的,并且有一个中介气作为道和性的连接,但性也不是道教的最
终目的。

信仰宗教和恋爱一样,都需要有一种能把戏说当真的能力,比如说你要是经常去
教会,你就能听到这样的说法:某年某月某日上帝这样地对我说。初一听你也许
会大吃一惊,以为世上已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发生。事实不是,他说的上帝对他
说不是象俺们理解的那样有个东西在那眼能见耳能听对他说,而是指某个早晨他
心血来潮翻到圣经某某页,掐头去尾的找来一句话,再根据他自身的境遇一重整
翻译,就变成言之凿凿的“上帝对我说”了。

要这个“上帝对我说”摒除戏说的成分而成为一种科学事实,需要有两个前提。
一个是圣经确实是上帝说的话;一个是圣经的话没有被误读成他这一个“上帝对
我说”。而第一个“上帝对我说”实际上又依赖于另外两个“上帝对我说”。一
个是圣经作者的“上帝对我说”;一个是圣经被选定成一部或两部大书时教会所
依据的“上帝对我说”。 可以说,整个基督教新教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对“上

帝对我说”的戏说之上。只是戏说者的身份各有不同,有的如先知耶稣,有的如
使徒约翰,有的如信众各教会的教友罢了。

自从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后,人人都能捧经自读,因而人人都能找到这一个的
“上帝对我说”,道德的绝对性便不复存在,虽然新约有许多道德说教,但起决
定性 却只有“因信称义”这一条,也就是说只要承认耶稣是救主,其它都好说。
这样就容易产生一些伪善的人,他们没有道德却有道德优越感。虽然他们承认自
己有罪,但无论他们犯什么罪都不是不可原谅的,因为试想如果世上的法庭都让
每个人自己根据法律条文给自己定罪,天下哪里还有真正的犯罪之人。

曾经听朋友说过一个笑话,说一个女教友不小心恋上了别人,有了私情,开始也
很痛苦,觉得这是很大的罪。於是不断地在上帝和其他教友面前忏悔痛哭。后来
便慢慢地看先生不顺眼,觉得他不信教不听上帝的话。再后来终於有一天读到了
约翰福音四章十八节“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
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於是心里豁然开朗,乃是按照
上帝的意思,毅然决然地与丈夫离了婚。


2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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