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老椰子 于 April 18, 2005 13:41:36:
回答: 非常同意! 由 新民 于 April 18, 2005 12:16:42:
3,4种闹事人,那是根据日本人的一贯行事方式的推理,现在苦于证据不足,但只是怀疑,不构成诬陷罪:)
我的思想核心在于强调在中日战争中日本民族的集体责任。这是不讨好的一种说法,但是也是事实。历史文化、地理环境、政治结构会影响一个人群,使之与其他人群至少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显著不同,会集体犯下罪行或集体作出好事。
民族问题、种族问题都类似。家族、民族、种族,多多少少都有些共同利益和共同历史传承,要不共产主义咋这么难实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