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老椰子 于 December 22, 2005 15:10:36:
回答: 我的理解 由 西里 于 December 22, 2005 02:21:49:
其实不光买卖,就是转让(赠与)也可能有利益在内,正如你说的“很难甄别”。最彻底的方法就是持有(POSSESSION)都不行。好象太严厉(不是说那谁:)了点儿。
吉林德惠那个消息看到了。除了输血,还查出其他途径传染的3人。但是这也提示我们,可能没查到的还有呢。总之,真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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