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西里 于 February 22, 2006 00:40:29:
回答: 2006年国务院侨务科技大型活动介绍 由 小报 于 February 21, 2006 22:03:45:
“自主创新”成了一个挺时髦的名词,恐怕很快也会成为政绩考察的一个指标。各省市似乎也开始捷报频传,不断地报道自主创新的成果,一下子都有些目不暇接。但怎么才算是“自主创新”?谁是定义是否“自主创新”的权威?若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实在,我觉得挺担心的。
看这些活动,每个都有一条:
“报名条件:博士毕业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在海外5年以上,携带至少一项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高科技)项目或能代表海外大企业寻求国内合作伙伴的专业人士。组委会根据个人简历、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遴选出席会议的专业人士”
不知道组委会怎么判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查所有相关的专利?我知道如果一个公司要收购另一个公司时,一般都要雇用专门的专利权律师去确认该公司的技术是独立于其它所有的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