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串门的 于 April 12, 2006 10:20:59:
回答: 说两句 由 一默 于 April 11, 2006 23:37:21:
这事怎么还没完呢,原来是你写的啊,怎么不早说呢?原来帖子是这内容啊?
这次俺得替阿痴说几句了。俺之前并没有看到你这帖子内容,俺只看到了题目,觉得当然是你搞笑,觉得阿痴的反应有点高,便顺手涮他一下,没有恶意的。帖子被删,弄的俺好没面子,不过,没啥啦,本来就不关俺事,俺只是路过这里,顺便看了一下热闹。既然一默又提起俺,俺就再掺和掺和。:)
要说你这帖的内容呢,真是有点扎眼呢!你那“混蛋”一词,实在难听啊。搁谁都就受不了。还有内“周期性发作”,俺当时就想,介俩银儿是不是老互相撩扯啊,哈哈。也难怪阿痴那么历史现实的分析啦。在那节骨眼上,人家阿痴本来就觉得跟悠悠开玩笑开过了,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你披个马甲来这么一嗓子,不是给人添堵么:)
俺局外人说实在话,你为悠悠设想那段真没必要说,也不应该说。因为这个混乱的时候,当事人都委屈着呢,你这段会让委屈的更委屈,比如悠悠。会让堵心的更堵心,比如阿痴。你说你这不搓火嘛?:)
还有,俺脚着阿痴的大作《。。公开信》一出来,你就该冒泡了,其实你只要一句话:"考,我写的,咋啦"就足够了。那样你和阿痴爱咋打咋打,不就没人悠悠什么事儿了么,阿痴也不会疑神疑鬼的唱彻夜难眠的歌了。你这帖不出,阿痴老在那儿绷着,多少人跟着难受啊:)
要叫俺说,一默和阿痴,带上高帽子,牵着手,俩人去游街吧。帽子上就写:吉坛俩活宝:)
btw:俺真是串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