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刚刚收到你的E,下面的帖是我自己想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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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小沙 于 April 12, 2006 18:05:29:

回答: 正式地、严肃地、庄重地接受阿痴学弟的这一篇“再次道歉”! 由 逍遥子 于 April 12, 2006 00:26:02:

谢谢。过两天好好给你写E。你跟我研究佛法吧,笑。全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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