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西里 于 April 15, 2006 20:48:03:
回答: 晚睡之因由 由 阿痴 于 April 15, 2006 11:46:22:
虽说前几天给你们当了把糊涂裁判,其实当时我心里是觉得一默那个帖子太过火了,很不对。同时也觉得非常奇怪。一默平时爱开玩笑,但通常都还算是有分寸,这样突露扣的时候不多,至少我没见过。我对开玩笑的原则是应该以对方的感受为底线。如果对方不能接受,那么开玩笑的一方是应该承担后果的。
后来看一默对那个化名“有心肝”的“好悬”贴耿耿于怀,就翻了一下。这才发现有些冤枉一默。如果那个“有心肝”真的是你的话,我想那个帖子你仍然是在开玩笑,不一定有恶意。但那个玩笑同样太过了,特别在这样的公众场合。这并不是说一默就有理由写那个帖子,就事论事,我觉得他仍然有错,但毕竟还算是事出有因。
不知道你们之前还有没有其他的过节,但就这两个帖子来说,你俩至少是真正意义上的1:1平。可能到此为止最好,有些玩笑继续开下去也许会真的伤人伤己的。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
写这个帖子我犹豫了很久,毕竟我在这里时间短,不一定能把握准,弄不好又判成了糊涂案。况且这也算是你们的家里事,外人瞎掺乎不好。但想到你俩都是好人,都挺有才,又都是吉坛的领军人物,不说又有些不忍心,只好下不为例了。
没加笑脸,记得有人说过,只要想着每一个标点都是笑脸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