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合木 于 May 07, 2006 20:14:05:
回答: 手足你太好了! 由 小沙 于 May 07, 2006 16:34:52:
咱就是个普通人一个, 知道了就去了, 这绝对是应该的. 但要是第二天还需要,我还真地得掂量一下再说,量力而为之,也不是图个啥. 到现在也不知道那孩子的结果, 主要是不想知道, 万一那啥不是更晕了.
酒你留着, 以后总有喝的时候. 启明没得说, 你可得对他还要更好些啊:-)
加跟贴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