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老椰子 于 August 02, 2006 10:24:46:
回答: 哈哈,老椰子,这回证据确凿,赶快招了吧。 由 binbin 于 August 02, 2006 09:46:33:
这不是最糗的。记得开坛之初你小子扯出个化学系的乙醚案(是你先说的吧?又不硕了),我竟把它和胡Y七舍厕所偷窥案的部分情节混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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