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indy 于 April 30, 2007 16:42:10:
回答: 谢谢啦。 由 忻民 于 April 30, 2007 15:50:02:
都是事儿妈:)
“三。主考人读一个字,孩子们写一个,写完举起写字板向裁判示意。”
这个规则三本身就不清不楚。是不是像智力竞赛那种抢答?
我倒觉得这种纯记忆的不是脑筋急转弯的比赛不应当用抢答方式。应该在规定时间内一个
字读几遍,包括给例句,时间到就念下一个。
抱怨2和抱怨3都属于组织者的组织问题。是各中文学校的通病。我们上次那演讲比赛,晚
了1个多小时,6个年龄组分屋子,那叫一个乱。
主考老师不找个标准普通话的说不过去。
我抱怨的是那套暨大课本。从4年级到8年级看不出区别,板板瞪瞪的框在那个框架子里,
一层不变。学的就是认字,不是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