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A 于 September 27, 2007 19:51:05:
回答: 凡是被我删过帖的请举手? 由 红门 于 September 27, 2007 17:08:22:
俺举双手,赞成斑竹有删贴的权力。过去的也好,未来的罢,这个权力都是该有的。法官有问斩和开斩权,斑竹有摆平争端,删贴封贴的权力,这在哪个论坛都是一样的。讨论出格的,容不得你不删,挂那儿时间长了,管家就出面给你封网了,呵呵。
法官判了的案有没有错的?谁要说法官永远都是对的那是睁眼说瞎话,怎么可能呢。斑竹删贴有没有删错的?法官都错呢,不要说版主了。可是法官和斑竹对社会,对论坛的作用根本是无须多言的。往事如风,就让那网事随风而去吧。未来如梦,我们这群人有幸,在过去的梦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何不keep this way,让我们仍然在你我他她的未来梦里?现在,咱们大家网上网下乐在其中,门啊,你就放一马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