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霍林河 于 October 26, 2007 06:49:03:
回答: 谢谢:) 由 一默 于 October 26, 2007 00:23:59:
以下是我做出判断的具体根据:
(一) 根据党的性质:
1.以三个代表(代表伟大,代表光荣,代表正确)为宗旨的党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党员。
2.即使有这样的党员,也不可能担任党的干部。
3.即使有这样的党的干部,也不可能担任刚刚结束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 根据党的纪律:
1.党章规定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以人为本”(不是以官为本)的公仆,不可
能有这么多主人会低三下四的伺候公仆。
2.党的中央干部都不能搞个人崇拜,地方干部根本不可能这样做。
3.这种做法是把党作为一个特权阶层(独裁贵族)与人民对立,不符合立党为公的党
章要求,因此不可能发生。
(三) 根据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规定,任何公众集会必须获得公安部门申请。就连下
岗职工、失去土地的农民合法的、非政治的个人上访都不容许,人民政府绝对不会
容许这种没有经过申请、规模如此巨大的非法公众政治聚会。
2.地方干部无权调动武装力量。
3.如此规模的集会需要不小数量的资金,这种资金的支出审计部门不会批准。
综上所述,如果这个新闻是真的,这个市委书记就犯了党纪国法,那么必然的结果
是,不但应该撤销其党代表资格,还应该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以犊职罪提起
公诉,绳之以法。
如果这个市委书记没有受到以上任何处分,就证明这个新闻是假的。
当然,如果这个新闻是真的,这个市委书记的做法就完全符合胡总在十七大上对党
的干部的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