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ala 于 March 15, 2008 10:14:17:
孔子诛杀少正卯?
张云江
陈仁华先生《阳虎的恶名》是一篇很有趣的文章(《书屋》2005年第2期),其中不乏对孔子的揶揄、嘲弄之词,如说“能证明孔子心胸狭窄的事例尚不止此,他诛少正卯就是一例”。作者的结论是,“满口仁义道德的孔子杀起人来,同样不眨眼,同样干净利索”。似乎孔子大奸大猾的嘴脸已昭然若揭。
但“孔子诛杀少正卯”一事是一件悬案,历史上怀疑此事子虚乌有的学者大有人在。又经现代学者的缜密考证,此事为战国末期法家人物虚构之说,已成为确凿无疑的铁案。陈先生未经任何考证便引用此事讥评孔子,未免有举例失真之误。
首先从史实上辨正,孔子根本没有诛杀少正卯的可能。
记载此事较为详细的《尹文子》、《荀子》、《孔子家语》等书,都说孔子当时的官职是“为鲁摄相”、“摄鲁相”、“为鲁司寇”,最后定型为“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孔子曾任鲁司寇,这是无可争辩的史实。但《公羊》有言,“鲁无司寇之卿”,按春秋时周制,列国之卿,都命自周天子,大夫命自诸侯。《韩诗外传》有鲁侯任命孔子为司寇的记载,则其司寇之位不过大夫,未能列为上卿明矣。《吕氏春秋·遇合》称孔子“仅至于鲁司寇”,一个“仅”字可以看出其官职不过如此。至于《史记》中说孔子“由中都宰而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则纯然是无稽之谈。
说到“摄鲁相”,叶适《习学记言》认为:按《论语》“……公西赤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然则君在其国,而宗庙出其境而会朝,固皆有相,择能而使,无常官,事毕而止。夹谷之会,孔子与齐人辩争最著……而孔子及子路由此预鲁政矣,故学者讹传以为相鲁也。……后世以虚言为实用,则学者之心术疏矣”。
崔述也认为孔子相鲁不过是“相礼”而已,此“相”只是“夹谷之会”一临时官职,类似于今天某些临时会议的主席,事毕即撤销,并非后人心目中权倾天下的“相国”之位。毛奇龄《西河答问》云:“周时无‘相’名官者。上文所云‘相’,乃傧相之相,非卿相之相。且是时季孙以司徒兼冢宰,孔子以异姓平民,骤至司寇,已是异数,岂能代季孙摄行相国之事哉?”故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其官职不过如此而已。
“少正卯”又何许人也?王士祯《池北偶谈》中云:“少正卯,其人名卯,而官少正也。当时鲁郑皆有少正之官,列于卿,故子产亦称少正。按《氏族博考》云,以官为氏者,有公正、宗正、少正、正令等。盖卯官少正,其后列国为此官者,子孙因以为氏耳。”
唐顺之《稗编》认为:“鲁有少正卯。谨按《周书·康诰》‘少正案’,‘少正,御事出酒诰’,盖小宰小司徒之类。周制,六官之长曰正,则其贰谓之‘少正’。孔子诛卯,盖其先必因官以少正为氏,不然则少正卯之官尔。”
故鲁如有“少正卯”其人,他起码为一世卿或世家子弟,相关记载称其为“乱政大夫”、“鲁之闻人”,则其社会地位至少不比孔子低,甚至还要高一些。另外当时鲁国实际的执政者为三桓,三桓手下又有许多极有权势的家臣。由大权旁落之诸侯国君任命的孔子,怎么可能拥有不经任何请示、不用任何理由,就随意诛杀国之世卿或大夫的权力,还公然暴尸三日以制造恐怖气氛?历史上有“资格”这样做的屈指可数。
朱熹《晦庵集》中认为:“若少正卯之事,则予尝窃疑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驳而犹不道也,乃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唐代学者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