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霍林河 于 December 12, 2008 08:48:15:
红裙网友在帖子中把校友称为“它”,而且不止一次,表明是有意的、恶意的流氓
语言。如果红裙网友不就此公开道歉,按照论坛章程应该封掉“红裙”笔名。
是否删掉此帖,权力在于版主,我只是根据论坛章程发表我个人一家之言。如果任
红群网友这种人在此撒野,将是吉大论坛的耻辱,也是对其它校友和网友的羞辱。
我齿与这红裙网友这种人为伍!
我还要强调一点,“言论自由”主要是对政府的法律和行政行为的约束,指政府不
可以因为言论而对言论者施行法律制裁。对媒体它有着不同的意义,任何一个媒体
都有自己内容的定向、选材和判断标准,在一个媒体上发表文章是发表者的特权,
而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力。
为保留原帖被删之后的证据,现将红裙网友的原帖录于下:
题目:兴安岭兄,您好!:))
内容:这次风波与您无关,我是报两个月前的仇,凭白无故受它的窝囊气,我不干。
坛上这么多人,我只与它算账,不是无缘无故,是它欺人太甚的结果。再度声明与您
无关,不需道歉!^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