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钧霹雳未开新宇,万里东风难扫残云”:)))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

送交者: 霍林河 于 March 02, 2009 22:16:55:

回答: 霍兄,请看陈明远的博文--陈明远曾是郭沫若的忘年诗友 由 愚人 于 March 02, 2009 09:51:27:

陈明远先生的“六点”只有第一条中第一句“我很熟悉的卞之琳老师曾多次对我说:
文怀沙与他同年”算是他自己提供的间接证据,本身也是一个死无对证。陈明远自己
和郭沫若的关系也充满疑团,郭的秘书指责他夸大和郭的亲密关系,篡改甚至伪造郭
沫若书信。如果这些指责属实,这句话的可信度也就大打折扣了。其它所有的都是从
网上抄来的,连许多句子甚至段落都是别人的原话,陈引用的也很不明智,不但没有
澄清年龄的谎言,反倒证实了文怀沙伪造了自己入狱的原因、把自己打扮成英雄的第
二个谎言,三位有威望的真正大师说明了文怀沙不但不是反右运动的受害者,而且是
害人者。

第二条等于没说,因为“我听说钱钟书跟文怀沙也是同年”这句话陈不但自己没听钱
说过,连谁说过都不知道,在逻辑上这句话就等价于“我听说文怀沙生于1910年”,
需要论证的结论被当成了论证的前提。

第三条是别人说过的死无对证的“证明”。

第四条简直就是笑话,儿子怎么能证明老子的年龄?这里儿子的所谓证明最多也就是
老子讲给儿子的故事,或者根本就是儿子自己编造的故事。

第五条只是说明了文怀沙的年龄是他那一年改的,证明不了他后改的年龄是真实的。
比如一个盗窃了汽车的人,在开了十年之后案发被擒获,如果他在法庭上辩护说“我
这部车都开十年了,从来没人说这不是我的车”,法官能判这部车不是盗窃来的,而
是属于他自己的吗?

第六条看似有力证据,事实却是陈明远隐去细节、误导读者。林北丽“乃嘱文怀沙为
作挽诗,其中称文怀沙96岁,林北丽91岁(注:文比林大六岁,2006年9月林虚岁91岁,
文的虚岁应该是98岁,文怀沙造谣时忘记了算术?)。这是无法作假的”,这句话给
人的印象是林北丽女士公开称呼、甚至可能在文字中称文为弟弟,而网上公布的事实
是,文怀沙自己声称林在电话中嘱咐文为其做挽诗歌,并称他为弟弟,文后来写了挽
诗不假,但是否称他为弟弟则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反倒是网上公开的林在1945年的两
份称文怀沙为弟弟的文字却是连文自己都无法否认的事实。

总结一下:第二是逻辑上同义反复的废话,一和三是死无对证的空话,四、五和六都
是文怀沙自己为隐瞒年龄(嫌疑)编造的话,正是需要证明的,怎么能算证据?

至于把齐白石“隐瞒”年龄拿出来说话,就有些胡搅蛮缠了。齐白石从七十五岁开始
称自己七十七岁是为了吉利而“瞒天过海”,是为了“骗鬼”,齐白石从来没有篡改
自己的生辰年月去骗人,更没有通过“隐瞒”年龄编自己和名人的关系来抬高身价。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