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圆 于 April 09, 2009 13:09:27:
回答: 不完全同意这种观点 由 新社华 于 April 09, 2009 10:32:36:
看来你家最多是个下中农.:))
廉价占有被雇佣者的劳动,的确是雇佣者致富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放之四海皆真理. 但这种剥削是否就是有罪? 在很多情况下应是有功的,尤其在非农业领域. 即使在当年的农村,也不能完全说是不公平. 竞争使社会进步. 能者胜出是自然规律.
申明一下,我家成份不是地主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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