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老够糊涂的。那你们就继续五七年的斗争吧,我不再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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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明月儿 于 September 03, 2010 11:25:51:

回答: 这是哪跟哪呀,你有嘛资格争? 由 经度126 于 September 03, 2010 11:07:28:

“王学长的同学好友是我家的朋友”,所以我听说过王学长事。我家的朋友曾去锦州看望你,曾为你平反忙碌过(如果你就是王学长),现在你们也常联系。

哈哈,说点你爱听的。你们继续狠,继续斗吧!

我不会再看你的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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