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其筋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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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Passer-By-From-Texas 于 September 07, 2010 13:42:02:

回答: 非常同意明月儿的说法。 由 老9 于 September 06, 2010 23:10:50:

据说那是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哈哈!

人的青春被毁是不堪回首的摧残,如同被毙。家庭的遭难、受折磨是极大的痛苦,似加倍受刑。这些不是简单说说就能过去的。命运多舛,降临头上,无论如何,躲不过,那就只能看劫后余生。此时,如果是未在地狱,却有在地狱地下室受煎熬之感,那是自己延续此前折磨,这个痛苦其实会远超过前面真发生的,坐在“天堂”想“地狱”,高反差的蹂躏!

“纪实性”的回顾“下地狱”过程的另一个动机是,在无法实施其他手段时,对某些当事人,特别是还在世时,的报复——把你们都凉在大灯下。打击力极有限。看看下面蓝牙提及的曲萧。

顺便,你那个小儿子有挑梁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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