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闻肖铁锤买凶X人获轻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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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西太进士 于 October 12, 2010 21:55:15:


昔年秦失其鹿,天下豪杰逐之。楚汉相争,项羽败,一介布衣刘邦始得天下,奠定四百年的大汉江山。可是即便像刘邦这样的开国之君,却被后世腐儒讥笑为“刘项原来不读书”。然以余之见,刘邦虽然不读书,却明事理,知厉害,否则也成不了开国之君。司马光同志就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当年刘邦兵败彭城,被楚将丁公追个正着。刘邦一急,便对丁公说:“两贤相厄哉!”——意思是说,像咱俩这样的好人,何必苦苦相逼呢?于是丁公引兵而去,刘邦得以脱身。及至刘邦底定天下,大赏功臣,照常人常理来看,像丁公这样有救命之恩的人,刘邦一定会大大地感恩赏赐他。万没想到的是,丁公去见刘邦,刘邦却把他给斩了。理由是:“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而这么做的目的是:“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在常人看来,这事做得这话说得虽有些道理,但实在是有点儿小题大作了,其实不然。

无独有偶,国朝先帝建政之初,就因为照现在的标准看来甚至连事都算不上的“小事”,便斩了自小就跟随其打天下的红小鬼张子善刘青山,照常人看来实也是小题大作,其实不然。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开创了国朝开国三十年无贪腐的清廉局面。

两代开国之君,立朝之初均“小题大作”而斩有恩有功之人,何也?司马光同志是这样总结的:

“臣光曰:高祖起丰、沛以来,罔罗豪桀,招亡纳叛,亦已多矣。及即帝位,而丁公独以不忠受戮,何哉?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断以大义,使天下晓然皆知为臣不忠者无所自容;而怀私结恩者,虽至于活己,犹以义不与也。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事岂不深且远哉!子孙享有天禄四百馀年,宜矣!”

现在明白了,问题的核心就是这句:“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说白了,就是打天下的开国之君与坐天下的守成之主,看问题做事情所依据的道理是不同的。打天下时,开国之君可以罔罗豪桀,招亡纳叛,建立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能为我所用者虽阿猫阿狗尽揽之;坐天下时,守成之主则应明礼义,立法度,扬善抑恶清吏治教化民风,欲坏我朝纲者虽有恩有功者亦斩之。其实两位开国之君如此“小题大作”,要的就是这个“戮一人而千万人惧”而其意义即深又远的警世效果。

所谓打天下者以武功定天下,坐天下者以事功治天下。对守成之主而言,事有善恶,却不在其大小。有小善而不扬,则民风日久而不彰;有小恶而不抑,则恶积积重而难返。疾风起于青萍之末,堤坝溃于蝼蚁之穴,除小害以绝大患,防微杜渐,古今通义。若为君者不知其理,是为昏庸;为民者不知其理,是为愚昧。故余观肖案之处理,实乃上昏下愚之极也。

何有此言?盖中国的文人学者,非有夺妻杀父亡国之恨,断不用此等流氓地痞强盗土匪之下三滥的手段。故肖氏铁锤医生买凶X人一案,即便是千年国史中亦是鲜见,实为士林杏林中人之大耻,然竟有为肖氏开脱者众,实为下愚也!又肖氏铁锤一案,实为国朝建政以来书生学者买凶X人之第一案!事本不大,却是举国尽知,后果虽不严重,却是首开恶例。为上者若不以此案为戒,严判重判(判个上限),“杀”一儆百,“戮”一人而千万人惧,此必后患无穷矣!然如此首开之恶例,竟轻描淡写判半年不到之监禁,实为上昏也。

写到这里,又想起近来国朝轶事一桩。说是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后生见一位老妪突然仆地不起,一时心善将其扶起。没想到未受其谢,反受其讼。更荒唐的是,当地督抚衙门竟判这位后生赔偿老妪“被搀扶费”四万元。事体虽小,举国哗然,自此国朝天下老者仆地无人再扶也!呜呼哀哉!

诚余所言,肖铁锤一案获轻判,后患无穷,不信者拭目以待!

有诗曰:

有仇便报仇,
有冤就报冤。
钢筋抡颅顶,
铁锤砸腰间。
事败无可忧,
肖案定头前。
区区几万块,
最多囚半年。

小意思不是?人人负担得起,人人承受得起,于是人人皆可为之!

呜呼哀哉!各位看官,有肖铁锤之胆量者,今后放开膀子做事!没有肖铁锤胆量者,今后说话做事小心了,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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