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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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123xyz 于 October 25, 2011 23:30:45:

回答: 你人身攻击这里的”我们“在先, 也不再奉陪! 由 直言也无罪 于 October 25, 2011 11:00:03:

毛主席的好学生啊:)看来,没辙了,时代的产物。

不过呢,反击需要拿对武器哈:)

俺也觉得你可耐,可耐的都有点像老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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