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没事耍酒疯 于 March 15, 2012 07:11:26:
这两天研究起了明史,对崇祯的叔叔福王朱常洵的死产生了兴趣,从有关这个胖福王被杀的场面描写上,我深刻感受到了那句话的正确: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第一种写法是肥腻腻的: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
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第二种写法是血淋淋的:“他一个人竟然有这么许多的宝物,怪不得河南这么穷!”李自成边说边上下打量身躯肥硕圆桶状的福王,越发怒不可遏:“河南的百姓一个个骨瘦如柴,为什么单单你这个浑蛋肥得像个猪一样?!”说着,他就叫手下人,将福王牵入厨中,先剥去福王的上下身衣服,再洗刷干净,又把福王全身的大肥肉,活活地一块块脔割了,这倒省了剔去骨头并割肉成块这几道程序,接着就剁成肉泥。然后用尖刃由福王的当胸向下拖刀,先剜出心来拿银盘接着,鲜血一滴滴地落满玉盘。李自成让人把福王朱常洵的血掺在酒里,再搅拌进鹿血,在大聚将士置酒庆贺的宴会间分饮给众将士。
“这叫做福禄酒,兄弟们请畅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