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面对堕落 于 July 03, 2000 12:25:42:
前几天,吉林大学外语学院俄语系大一新生中,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大一女生A在寝室用警棍将同寝室的另一名女生击昏,之后仍不罢手,殴打已经昏厥
的女生B。事后,A扬言自己家里有钱,花多少也不在乎。女生B 没有感报警,第二天坚持
参加考试。但是由于实在难以坚持,半路退出考试。B女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损伤。最为另
人气愤的是,校方不知出于何种目的,竟然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任何
相对措施。
难道以后我们要对女生A敬而远之吗?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同她相处?
难道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孩子,有钱就可以用警棍将人打伤之后花钱了事吗?
难道在圣洁的大学校园里也是“金钱第一”吗?
难道学生们的生命如此没有保障吗?
难道我们以后就应该随波逐流吗?
我们,一代大学生,面对腐化,面对堕落,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