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_@ 于 August 01, 2001 17:27:03:
回答: 哪“有相当一部份人认为不当与你开玩笑”? 由 老椰子 于 August 01, 2001 17:05:20:
凭我的悟性还看不出来吗?上次发生过一次。这次蒙着上来。我不讨厌有人换换名字说话。这样更容易说心里话,不用考虑其他的压力。而且选用什么笔名是作者的权利。
你不死板,什么人都能与你开玩笑,这事我知道。但有些人是想保卫你的,他认为我想伤害你。结果推了我一下。我认为这会损害论坛的形象,就把它指了出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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