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inbin 于 September 05, 2000 15:47:50:
回答: 英雄所见 由 美吉 于 September 05, 2000 15:32:18:
对于建议一,俺的意思是加那么个OPTION。填不填凭送贴者自愿。这年头随便在那儿都能弄个EMAIL而不暴露身份。但却可以用它来对外联系。关于建议二,可以参照下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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