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家不来,我只好自己辩护:往鸡骨头上倒点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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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风 于 September 04, 2001 13:24:20:

回答: 同意:作为科普,用“数目”则使读者比较容易理解。 由 lyz 于 September 04, 2001 12:51:15:

无穷集合分可数与不可数。与自然数集合成一一映射的集合为可数
集合。你必须承认所有可数集合的元素“数目”是相同的。

这里要忽略元素的其他本质,只考虑其数量。否则即使是有限集合,
如一堆红豆和一堆黄豆,也无法比较其数量多少。你总可以说这颗
黄豆不属于红豆那堆,或反之。对于椰子的例子,你选1,我便选
2;你出2,我便出4。永远是一对一,不重复。所以我所具有的数
目不少于椰子所具有的数目。当然椰子也可以证明他的数目不少于
我的。于是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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