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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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椰子 于 November 12, 2001 16:07:56:

祸不单行

(三)

警察在车上敲了一会儿键盘,查出了车主公司的名字。随后吩咐:自己跟他们联系
吧。运气好的话呢。。。

我已经道完谢走远了,后面的话没听清。

车主是一个卡车租赁公司,位于皇后区。从他们得到的回答是:卡车租给了另一公
司了,出了这种事要去找这个公司。

从电话号看,“这个公司”位于新泽西。管事的叫露西欧,她在听了我的陈述后用
女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太使用的较重的字眼咒骂了一声,然后很快在电话上找到了司
机。在露西欧的申斥声中,我隐隐约约听见那个可怜的司机在闪烁其词。

露西欧同司机讲完后对我说:他说他当时停了,见到没有车主才离开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回答:他承认是他撞的就好。我认为就是个事故,他肯定不是
故意撞的,他如果认为自己没故意跑也行。原则上,我也不想惩治任何人。

露西欧的音调里马上露出兴奋:那我们付你修车费用,你去估个价吧!不过有一些
手续要办。你要先填一张表,保证没有后续的麻烦。。。

我第二天就自己去修车厂换了新车镜,一百三十刀,收据也传给了露西欧。至于露
西欧的诺言,就随其自然吧。以善待人,按常理说应得以善待。不是说:我给你个
瓜,你就给我个玉嘛!

倒霉的事,过去就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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