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清代柳条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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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松花江 于 November 13, 2001 22:39:55:

虽然边门的把守如此严格,但仍有一种汉人可以不受约束地入内,那就是经清政府特许,在吉林将军的统区内被判刑流放的汉人。这些犯人在此服刑并做沉重的苦役。康熙以后,被流放者日益增多,他们渐渐变成了汉文化的播种机。这引起了清政府的高度警觉。于是,又将其发要犯遣至新疆等地。

然而,此时的中原灾荒不断,人们流离失所,苦不堪言。关外东北,地广人稀,地肥水美的现实,自然吸引了他们。所以,东北便成了人们逃荒求生的目的地。于是,人们冒着生命危险,有如今天的偷渡客,置生死于度外,不顾一切地潜入东北。据史书记载,雍正十二年(1734年)仅吉林将军辖区内,增加汉人二千三百八十七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增至一万三千八百零二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汉人已跃增二万七千四百零七人。

汉人的大量涌入,使清政府的封禁之策有名无实。因此,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二月,传下谕旨,“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与满洲风俗攸关。今闻寓渐多,著传富椿(吉林将军)查明办理,并令永行禁止。”
嘉庆十二年,(1811年)皇帝又令吉林将军“严饬各边门,实力查禁,并饬该管官申明保甲之法--并通喻直隶、山东、山西各都抚,转饬各关溢及登、莱沿海一带地方,嗣后内地人有私行出口者,各关门务遵照定例实行查禁。若有关吏互相容隐,私行放纵,一经查出,即具实参处。”虽然谕旨不断,但是时间一长,执行的便走了样。俗话说“经是好经,就是没有好和尚去念。”守边的八旗兵在汉人的拿手好戏--贿赂面前,很少不动摇者,他们为了一点好处,便睁只眼闭只眼。这样以来,汉人进入东北大有雨后春笋般的上升趋势。

在清对 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时期,东北的丛山峻岭之间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供皇室和官宦游玩打猎的围场。这些地方是绝对不许任何人、包括已经取得在边内居住资格的满人和汉人进入,以保证围场的自然风光、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特别是
皇室们的安全。道光年间,吉林将军下令“私入围场打牲十只以上者, 流三千 里;二十只以上者发乌鲁木齐种地;三十只以上者,发乌鲁木齐等处给兵丁为奴。其零星偷打,随时破案者,一只至五只,杖一百,徒三年;五只以上者再枷号一个月。其偷砍树木五百斤以上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八百斤以上者,发乌鲁木齐种地;一千斤以上者,发乌鲁木齐等处给兵丁为奴 。”同时又规定,“雇人偷刨人参,财主不分旗、民,俱发云南等省充军;并无财主,只身潜往偷刨,得参一两以下,杖六十,徒一年;一两至五十两,杖一百,流三千里。”上述法令致使许多人被抓,受到严厉的惩罚。可是,“鱼过千层网,却网网还有鱼”侥幸者大有人在。汉人的潜入势不可挡,“闯关东”成了中原饥民的行动口号。

在防不胜防的大势所趋之下,清政府也逐步认识到:开发东北对增加税收、缓解与汉人的矛盾大有裨益。于是,结束了长达近二百年的封禁,在咸丰十年(1860年)废弃了柳条边墙,使其走入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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