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茹月 于 December 17, 2001 23:29:20:
回答: 是呀,不参加讨论,怎么能以理服人呢?:))) 由 霍林河 于 December 17, 2001 22:11:06:
这里个个是高手,给我说点哪里感觉差的议论。
这一篇自己的感觉不是很顺,主要是因为是过去写的,现在
要用了才想起了改一下,有点接的不好。
不过观点之争,我倒不是很在意。中国人喜欢辩论,(我也一样)。
其实,观点应当是各执一词的。没有我的绝对对,也没有别人
的不对。不过,我说的可能不太到位,如果出些高人加些别具
一格的观点,也就是我贴出此文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