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就是用来服人的,不然讲那么多道理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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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F 于 December 18, 2001 00:18:19:

回答: 不能靠以理服人 由 茹月 于 December 17, 2001 21:51:38:

中国过去的问题是搞舆论一律,党同伐异,搞得理大于法,这就不行了。

其实“理”与“法”并不是对立的。西方法律保护言论,信仰,结社自由,就是让大家充分讲理。在一个民主社会,政策的制定由五中力量决定:政治家(民选代表),政府公务员,利益组织,新闻媒介和劳苦大众。其中利益组织通过新闻媒介就是去讲道理的。

这里所说的理并不等同于科学,它包括科学和价值取向(VALUE JUDGEMENT)。比如说,一个抽烟的科学家知道抽烟的害处,但他之所以选择抽烟,并不是他不懂道理,只是他在对某种物质的享受和保护健康中,选择了前者。人对科学尚且如此,其它如宗教信仰一类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理。有比较才有鉴别,人们的价值取向就是通过对各种利,害的比较及选择中所体现出来的。

其实独裁者是最怕讲道理的,他们总是试图用武器的批判去代替批判的武器。

民主社会中政府每推出一个新的政策,首先是希望得到公众的支持,或者退而求其次,希望得到公众的接受。要做到这些,不讲道理是不行的。

所以理还是要讲的,只是要把它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民主社会的法保护人们讲理的自由,而法律本身也要“合理”,即的到社会中多数人价值取向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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