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掉”入热粥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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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yz 于 July 13, 2000 16:36:46:

打工女“掉”入热粥锅

【多维新闻社13日电】6月20日,对甘南县来哈打工的王媛来说,是个
不幸的日子,她的臀部及双下肢7%二度烫伤。7月5日,17岁的王媛拖
著被烫伤尚未痊愈的身体□来到黑龙江哈尔滨动力区劳动局讨说法。

  据《生活报》报道,11日,在哈尔滨动力区劳动局见到了被烫伤的
王媛,她的双臀及双下肢烫伤的痕迹依稀可见,左小腿烫伤处还没有痊
愈。王媛讲述了被烫伤的经过。

  原来,王媛的姑姥在哈尔滨市动力区体育街上开了一家小吃店,王
媛投奔姑姥来哈尔滨,后来,姑姥的小店关门了。4月中旬,王媛又到
体育街16号的小吃部打工,负责在厨房煮粥、饺子、面条。王媛每天4
时起床,19时30分以后才能休息。6月20日5时许,王媛煮好了两锅粥放
在厨房的地上,在灶上又煮了一锅粥。这时,王媛闻到有煤气味,她看
见连接炉灶的胶皮管脱落了,就上前接胶皮管,结果起火了。慌乱之
中,灶上正煮著的粥锅翻落,王媛一侧身,洒落的热粥烫在了王媛的一
侧臀部,接著王媛又滑倒,一屁股坐在地上放著的热粥锅里。当即,王
媛被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烫伤科治疗。经诊断,王媛臀部及双下肢
7%二度烫伤。

  王媛住院后,小吃部的老板马晶往医院交了2000元押金。5日,王
媛住了半个月后出院了,医药费花了近2000元钱,她准备和从甘南来哈
尔滨照顾她的母亲一道回家养伤。

□□王媛在马晶的小吃部干了2个月又5天的活,据王媛讲,老板还有一
个月的工资没付,家人向老板索要工资时被拒绝。老板马晶说,如果你
自己掏一半的医药费,工资就给你。无奈,王媛及家人找到了动力区劳
动局劳动监察科。

  11日,马晶说,不欠王媛的工资,可却拿不出开工资的证据。马晶
说,她和王媛的姑姥认识,才让王媛到她店里做工,王媛有些迷糊,本
想辞了她,可偏偏发生了烫伤一事。马晶说,王媛出院后,其家人找过
她要赔偿,她没有答应,该她拿的一分也不会少。即使闹到法院她也奉
陪。马晶说雇佣王媛没有劳务合同。

  据李永庆介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马晶雇佣王媛属非法
用工。在工作时间,无论是谁的责任发生的意外伤害都属于工伤,住院
和休息期间应照拿工资,还要有相应的护理费,即使工资全部给了伤
者,受伤者家属要补偿也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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