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AnotherAlumni 于 June 20, 2002 12:34:10:
回答: 对binbin和怀仁严重违反坛规及其与此相关的问题的说明 由 版主 于 June 20, 2002 11:55:26:
回头又看了一下坛规,鉴于坛规中确有“不欢迎”使用辱骂性语言的
规定,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建议立即封闭触犯人员个人ID至少两个
星期,而不要再劝其道歉过关。试问,坛主会花这么大精力去劝说比
如我本人在类似情况下检查过关吗?话说回来,两星期后,触犯人员
想回来或从此消失想道歉或若无其事当属其个人选择,按坛规受到了
惩罚,惩罚之后罪过自然消失,这是法治的原则。
说到底,论坛管理决不能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管理方式,否
则一定会越办越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