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开心果 于 June 20, 2002 16:37:24:
回答: 作个姿态:我没说清楚。你说的差不多就是我想过的,并清楚理解你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我不参加讨论。 由 开心果 于 June 20, 2002 16:23:04:
说句粗话,去它个蛋的上帝!如果它有判断一个人好坏的专利。不信的人都该死。摩西杀不绝,十字军杀不绝的异教徒,没教徒也有活的权利。
谁来判断?当然很重要,不能你说违反就违犯了法律。否则社会上要法官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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