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老网客 于 June 21, 2002 21:07:26:
回答: 问版主 由 问一声 于 June 21, 2002 16:17:00:
首先,帖子不是binbin上的,大家不要低估自己校友的觉悟。
我认为当事人公开的道歉,任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前提和途径。
这件事说不定给更多人提供个机会;抛弃前嫌,重新认识自己的校友。至少它让我对一些校友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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