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以前因闯红灯记过两个点,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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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椰子 于 June 25, 2002 14:53:59:

回答: 可别误道了老椰子, 法庭能去还是要去的。 由 合木 于 June 25, 2002 14:48:58:

从没超过速,不知超速罚的这么狠。

我倾向于那个六小时课程,法庭这玩意有点犯“个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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