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版主 于 July 03, 2002 23:59:29:
经过反复斟酌、考虑,任命下列几位为本届论坛管理委员会(简称:坛管会)成员:
方周、红胡子、小朋友、大布苏、CANADAGE和GL
任命从今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版主
公元二零零二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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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对现有的《论坛规则》进行了一点补充。
《吉林大学校友论坛章程》条款补充说明
1。综合胡子、NF、老椰子和红门的意见,在现有第三条最后加上“在本坛发表的帖
子或转贴并不代表本坛的观点,文责自负。在本坛发表的文章的所有权为作者所有。”
一句。对于一个没有限制、不付稿费的开放论坛,这应该是合理的规定, 文章所有权
属于作者并不表示作者可以随意删除已经在论坛保存的文章,因为论坛的管理权属于
本坛。
2。按照大布苏的建议,将《吉林大学校友论坛规则》的名称改为《吉林大学校友论坛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