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怀仁 于 July 18, 2002 15:06:39:
回答: 清楚明了。 怀仁,要不要我和你说几句。现在正忙,得十点以后。 由 开心果 于 July 18, 2002 14:43:05:
我找遍论坛规则没见到对“影射、嘲弄,可以认定为不友善”的规定。也没找到这几个字。
总不至于临时安一个因“名份极大,不杀不足以平...”的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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