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志上的谷正纲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

送交者: 小朋友 于 July 24, 2002 23:14:49:


谷正纲(1902-1993) ,字叔常,本籍人。十四岁考入贵阳南明中学,民国10年
(1921)8月考入柏林工业大学,攻读机械工程。次年2月转入柏林大学哲学系,
专攻政治经济。13年(1924)1月于中国国民党驻德支部加入国民党。14年(1925)
毕业于柏林大学,15年(1926)1月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之命,转赴苏联莫
斯科孙逸仙大学研究革命理论,是年12月回国。时北伐军已推进到武汉,奉
派担任中央青年部秘书。16年(1927)4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担任中央党
务学校(政治大学前身) 筹备委员。建校于南京,蒋中正任校长,正纲任训导
处副主任。西山会议派组织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正纲与段锡朋等发起打
倒中央特别委员会运动,在南京血花公园集会并任游行总指挥。20年(1931)
1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出任中央组织部
副部长,并任中央政治会议法制组委员。22年(1933) 任立法院立法委员,23
年(1934) 任实业部常务次长,辞去立法委员职务。24年(1935)11月,与兄正
伦、弟正鼎同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时称
“一门三中委” 。

抗日战争爆发后,正纲改任军事委员会第五部副部长,主管社会工作。27年
(1938)1月,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主任委员兼第三战区政治部主任,与梁寒操
马超俊等创立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及儿童教养院等机构。3月,在中国国民
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复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2月,汪精卫潜赴河内通电
对日和谈,中止抗战,正纲毅然声明与汪断绝关系,从事声讨活动。28年
(1939) ,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任行政院社会部长。推行社会政策,建立
社会行政体系,发展社会事业;注重合作事业,开合作事业先河。同年6月,
以社会部长身份任重庆(陪都) 救护委员会副委员长,指挥日军空袭后的救济
工作。33年(1944)9月,日军沿黔桂路攻贵州,正纲亲往都匀、独山督导救济
战区难胞。躬亲救助老弱,行程730公里,发放救济费法币1300万元,救济难
胞数十万人。34年(1945) 年5月,正纲在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
出“四大社会政策纲领” ,经大会通过实施。在六届一中全会上,与谷正伦、
正鼎兄弟三人同时当选中央执行委员。日寇投降,正纲任接收委员会副主任,
于9月9日在南京参加由何应钦代表蒋中正主持的受降典礼,接受日本“中国派
遣军” 总司令冈村宁次呈递投降书。

民国37年(1948)3月,正纲以贵州省安顺县区域代表的身份,参加在南京召开
的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仍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社会部长。12月辞去社会部
长职务,38年(1949)3月出任京沪杭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协助汤恩
伯困守上海,抵抗解放军。5月,解放军攻破上海,随国民党军退舟山,自舟
山飞台湾高雄。1950年一月在台北转任内政部长,3月辞职应聘为台湾总统府
国策顾问。8月,成立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任委员并兼任第二组组长。19
52年10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任职至
十三大后改任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1953年6月,作为团长和首席代表
参加在韩国镇海召开的亚洲反共联盟大会。1960年2月,任台湾国民大会一届
三次会议秘书长。1966年后改作宪政研讨委员会副主任,在台北召开的世界反
共联盟大会上被推选为理事会主席,后任终身荣誉主席。1993年12月在台北去
世。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