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愿成为基督徒 71 (七.在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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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一了 于 August 21, 2002 23:46:56:


    
71.我的存在,是与罪共在。
    
我开始认真地思考我与罪的关系,并得出结论: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当我反省我的罪之前,罪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罪牵连了我生命的各个方面,从意志、情感到心性;罪涉及到了我生命的内外两个方面,从内在的心思、意念、下意识,到外在的行为;罪卷入了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罪不是我存在中的一个偶然因素,而是我存在的结构性因素。我在,罪就在;我展开我自身的过程,就是罪施展它在我生命中的权柄和影响的过程。罪不止于只是我在生命历程中留下的一些、或多或少的污点和遗憾,更是我的生命本质所展示出来导致我一再犯罪的根性。罪一点也不抽象,它处处打上我独特的痕迹。就像我的影子,看得见它时,它或长或短地拖在后面,是一片黑暗;看不见它时,它已与我溶为一体。
    我与罪共在,不仅是罪活在我生命中,同时,也是我活在有罪的世界中。(注1)尽管这在时间上先于我而存在的世界是有罪的,但我只能在其中存在,它构成了我的存在所不可缺少的另一个结构性因素。我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历史、人群和社会,它们在我还没自觉到我是谁时,就已通过家庭、学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在我的生命中打上了罪的烙印。我那内在的罪性与这个罪恶的世界不断地调情,它们同流合污。
    我看见了我不愿承认自己是罪人的症结所在:这主要不是理性上的困惑,而是情感上的挣扎;不是不欣赏由耶稣展现的新生命,而是拒绝舍弃旧生命;在我一再纠缠罪的概念的精确定义的背后,是我在情感上不愿意接受我是一个罪人这个铁的事实;我不断追问原罪何以是可能的,却未认真反省我所犯过的罪是否出于我意志的自择;我乐意在观念上,教义上承认一个圣洁的上帝,更乐见到别人都是圣洁的,但却不愿意也无力洗刷自己心灵的污秽。
    我为什么在原罪的问题上钻牛角尖,反覆追问:“一个上帝所创造的完美的人,如何可能产生不完美的罪?”这除了理性上的疑惑外,主要是不想自己为自己的罪负责,反而要上帝为人类、也为我所犯的过错负责。
    理解原罪真的对我那么重要吗?即使明白了它,能说明我的过错是怎样产生的吗?能否认我做事是基于我的自由意志吗?能推卸我对因受诱惑而形成的罪,所应承担的责任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罪从何而来,而在于它是否存在于我的生命中;不在于它怎么可能先于我的自由选择而存在,而在于它存在于我的心中,如何影响了我的选择;不在于我在口头上是否承认它的存在,而在于我能否在实际中改变它的存在。
    其实,当我把“他人”作为我自己过错的挡箭牌时,内心不是没有痛苦。只是时间长了,痛苦也就变成了麻木。人一麻木,对罪也就越来越无所谓了,于是,不仅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罪辩护,也习惯并进而喜欢在罪恶中生活了。
    读圣经,我不是不景仰耶稣生命的圣洁,但我愿把他看成是圣人,而不相信他是神之子。把他视为圣人,我可以感叹:“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心不必不安,生命不必改变。我还可以继续在罪恶中活著,甚至为了罪恶而活著。但若承认耶稣是上帝之子,那我就立即面临一个抉择:接受他作我的救主,还是拒绝。
    我不是不知道,即使为了得到耶稣赐给的新生命,我也该接受他作我生命的主。我之所以不愿接受他,不是因为我的生命不需被他拯救,它太需要了。也不是因为我怀疑他不喜欢拯救我,我相信他会喜欢。只是我害怕耶稣把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我在这罪恶中生活得太久了,有罪的生活已成了我所习惯了的日常生活,我不愿意也没有勇气抛弃这有罪的生活。我要抛弃的罪恶太多了,我无力抛弃它们。
    谁能赐给我信心和力量呢?
    

  
附注:
1·海德格尔在《时间与存在》中提出“在世中存在”(Being-in-the-world),对我思考“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有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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