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起诉的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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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小朋友转 于 September 13, 2002 11:38:52:

回答: 九一三了,没时间写,敲一点东西吧。 由 小朋友 于 September 13, 2002 11:37:15:

未被起诉的人

--访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

许寅

陈励耘何许人也?原空五军政委、浙江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是也。1971年
“9.13”林彪事件不久即被捕。罪大罪名是“阴谋暗害毛主席”。此罪
传达到全国各地,几乎人人“欲食其肉而寝其皮”。臭名甚至远洋海外--
巴黎某博物馆陈列中国“文化大革命”十五名“巨恶大敦”中,此公居然
名列第十四。被捕之后,即渺无音讯。前不久,忽得消息:此公无恙,目
前已安居浙江嘉善,苦度晚年。记者原本好事,嘉善又近在迟尺,于是于
1988年11月15日来到嘉善,到陈府作不速之客。

下车伊始,直奔嘉善县民政局--来此何干? 因据了解,陈励耘居嘉善,非
党、非军、非政、非群(群众团体),而归民政局“照顾”。直奔民政局者,
首先了解三条:一,陈励耘是否判刑“保外执行”之类;二,陈励耘是否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三,如果享有公民权,记者见见,可不可以。

县民政局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并且明确表示:一,陈励耘从未判刑
(这是“重要新闻”!); 二,他享有完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三,
接不接见记者,由他本人决定。

上午10时30分,记者带着老大好奇,敲了陈家的大门。进门,只见一老人,
身高一米七六上下,腰板笔挺,身材魁梧,国字脸上,两道浓眉,一对大
眼,高鼻阔口,虽然年近七旬,仍然虎虎有生气。正手拿火钳,在侍候煤
球炉子。一见我进门,面露不解之色,等记者自道来意,立即上前热烈握
手:“喔!我已经快二十年没有同你们记者打交道了!"

因为时近中午,未便多谈,记者说明来意,请问能否下午再来,畅谈一番,
陈欣然同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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