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厌恶的人──文革忏悔录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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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一了 于 September 19, 2002 12:43:33:

上帝所厌恶的人
──文革忏悔录之六


去年夏初,我到儿子的学校参加家长会。

学校离我们家不远,不到一英里,顺著我们家门前的小路,走过了两个停车牌,拐个弯,穿过一片小树林,就到了。十来分钟的路。

一到了期末,美国的中小学总要开家长会,不过不是家长们坐在一起开,而是老师与家长一对一地谈,每人谈十五分钟左右,谈话要事先预约好,这个谈完了,就紧接著下一个。

美国老师同家长谈,唱喜歌、说好话的时候居多,以鼓励为主,这次也不例外。老师说了我儿子一大筐的好话,两次强调说有他在这个班上,当老师的感到非常荣幸,又说他是一个完美的学生。我知道这绝对是不可能的,就诚恳地问孩子有什么缺点需要注意的,老师肯定地回答:没有。谈话中还拿鉴定让我看,果然,一点缺点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

我是看过鉴定也帮助老师写过鉴定的。

那是上中学的时候,文化革命正闹得轰轰烈烈的。我们中学按照最高指示: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连班级的叫法都变了。班级不叫班了,叫排,我是六排的。年级也不叫了,叫“连”,一个年级一个连,我们那个连下面有七个排。班主任老师也不叫老师了,叫“政治干事”,我则是“付政治干事”,虽然顶了一个“付”字,但在学生中就算坐第一把交椅的了。过去的班长现在叫“排长”。按照“政治挂帅”的原则,这“排长”的官没有我这个“付政治干事”大。

“付政治干事”要管政治。所以,每个学期的期末我都要帮助班主任─“政治干事”给排内的每一个同学写“政治鉴定”,我们排一共有五十多名同学。写“政治鉴定”要有很高的技巧,比如,非常明显的缺点就明写了:某某的缺点是。而一些小毛病,像上课时交头接耳,传纸条,政治学习时打嗑睡,等等,就不能写缺点两个字,而要写成“希望”什么什么的。

但儿子的老师居然连希望也不提,我也就只好自己提了,希望老师帮助孩子如何如何。讲完以后,老师一笑,告诉我,别担心,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学生。

在美国呆了十年了,我知道美国人要是送给你漂亮话,大方得很,一堆一堆的,也不是出于虚伪,而是他们文化的习惯。

刚来美国后不久,我和妻子到了一个住在威斯康星州乡下的美国朋友家作客,客人中有几个去过中国的美国人。那是我第一次跟一群白人面对面地谈话,我英语本来就不怎么样,再加上紧张,说起话来就更加结结巴巴的了。和一个中学女老师谈了几句后,我就老实地告诉她,请原谅,我的英语讲得很不好。哪里知道,她一脸真诚地对我说:不,你的英语非常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么烂的英语居然非常好,这怎么可能?看著我的困惑,她又来了:真的,非常好。我糊涂了,那什么样的英语才是不好的呢?但又不能问,还得守美国人的规矩,连声说:谢谢。因为如果我若不同意她的看法,那就成了我怀疑她的判断力了,这还了得。

打那以后,我明白了,当美国朋友对我说什么 “ Wonderful ”(极好),“Very Good ”(非常好),“Great”(美妙的,真了不起),那是他们表示尊重你而已,对谁都这么说,我千万可别当真,要是我真的以为自己是那么回事了,我就是一不知好歹,二不知天高地厚,三不知自己是半斤还是八两了。

我庆幸自己当年从上小学中学到大学,从来没有一个老师用过这些最高级的形容词中的任何一个来形容我哪怕一次。要是那样的话,那还了得,我的尾巴早就要翘到天上去了。当然了,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就像“伟大”一词,只属于一人,我的老师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把它戴到我头上。

从小学起,老师在鉴定中对我的最高评价就是:热爱党,热爱毛主席,积极要求进步。随著年级的上升,这最后一句就成了: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或者: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在这中间加的形容词是:“一贯”。政治上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这可不是说著玩的,有了它,那简直就等于有了一块挂在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了。

我能记住的老师给我写的最早的鉴定,就是小学三年级时的鉴定。是一个对折的窄窄的白纸,左侧记录了各科的成绩,右侧的上方,就是老师写的评语。开头那三、四行,写的是我的优点。在优点的下面,老师又另起了一行,一共写了共六个字:有时骄傲自满。说“有时”,那是客气的了。

从那以后,这“有时骄傲自满”就缠上了我,每次鉴定上都有。虽然“有时骄傲自满”偶而会换成了“注意克服骄傲自满”,或者“防止骄傲自满”,但意思都是一个,我这个人傲得很。
“有时”接“有时”,就成了“一贯”。

我没把这个缺点当回事。骄傲,只有有能耐的人才骄傲!谁叫我学习成绩好,又一直是干部了。别的同学你就是想骄傲,能傲得起来吗?小学四年时的期末考试,全班四十多个同学,算数考试只有三个人得一百分。其中一个是我,另两个是女生。而她们俩,一左一右,正坐在我旁边。连同学和老师都清楚,她们俩人肯定抄我的了。我那个得意劲就别提了,比三伏天吃了根凉冰棍还舒服。

自从我的鉴定有了“有时骄傲自满”后,老师虽然换了好几个,但几乎每一个都在我的鉴定的结尾写上一句:希望该生牢记毛主席的教导: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语录我是牢记了,可没用,因为我不仅没有发现自己因骄傲而落后了,反而觉得自己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能力上都不断进步哪。

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回过一点味来了,感到这人要是太傲了,招人忌妒,惹事。从那以后,我开始学习了“装”,或者说”装像“,或者说“掩饰”,或者说“演戏”,表面上也收敛了一点自己的锋芒,说什么你不错啊,我不行啊,但心里想的却是,就你那两下子,差远了。

要不是遇见了耶稣,我的墓碑上似乎应当刻上这么几个字:一个骄傲的人长眠于此。或者写上:上帝所厌恶的人。这话出自圣经。经上说:“心里骄傲的人,都是耶和华厌恶的”。

八、九年前,当我第一次认真地开始读福音书的时候,耶稣的一句话深深地震憾了我,他说:“虚心的人有福了”,这句话在〈路加福音〉又记录为“贫穷的人有福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我不大懂。

去了教会几年后,我才开了一点窍,原来我用的“谦虚”一词和耶稣说的“虚心”并不在一个层次上。我最高不过是在道德的层次使用谦虚这个词,而耶稣所说的“虚心”,则首先是一个灵性层次的概念,它首先表明的是人与上帝的关系,意思是说:“承认自己灵性贫乏的人多么有福啊!”或者:“知道自己一无所有、十分贫穷、全然无助而全心全意依靠上帝的人有福了。”

耶稣的话好像是一个当头棒,把我打得晕头转向的,我这个过去一直被人认为有知识有工作能力又有人品的人,一来到耶稣面前,怎么立即就成了乞丐?我竟然需要祈求上帝开恩怜悯我!这是怎么了?

活了三十多年,我才第一次开始思考到底什么是骄傲,或者说,在我的骄傲背后,隐藏的到底是什么?看了一些书,明白了一定的道理,但总是觉得没说透,直到信主两、三年后,读了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的名著─〈人的本性与命运〉,我才对骄傲的问题有所认识。尼氏将骄傲分为三种:权能的骄傲、知识的骄傲和德性的骄傲。这种自以为义的德性的骄傲,是骄傲核心。权能的骄傲就是人认为自己是生命的主人,命运的主宰,他要支配一起;而知识的骄傲就是相信我知道一切,并且自信我知道的是最终真理;德性的骄傲就是用自己的道德标准作为道德标准,衡量自己时总是觉得自己是好人,善人;衡量别人时,总是觉得别人不怎么样。

支配一切,这正是我多年来一直埋在心底的渴望啊。

我要支配我自己的命运,我要成为我生命的主人。当与他人相处时,我自觉不自觉盼望别人都听我的话。

我想起了一个个往事。上中学的那四年,我一直是班内职务最高的学生干部,但付手却前后换了好几个。他们被撤换掉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与我合作得不好,换句话说,他们不听我的话。而这,是我万万容忍不得的。

我惊醒了,原来当我为自己的能力、知识和德行而骄傲时,我渴望的是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善。一句话:我渴望我自己就是上帝!

我看到了魔鬼,它就在我的心中,它的名字是骄傲。骄傲燃烧著地狱之火,并要把我拽进地狱之中。我要作我生命的主人,从而占据了自己的生命中本来属于上帝的位置。虽然我居心自比神,但我不过是人,不是神。圣经上说,撒旦当初就是因美丽而心中高傲,渴望与上帝一模一样而堕落的。
这是我的祷告:主啊,求你把我从骄傲这个地狱中拯救出来。

写于2001年五月,回国探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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