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二十年聚会随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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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77生化 于 September 25, 2002 02:28:55:

《毕业二十年杂忆感怀》 彭华


杂忆七:沙发情结

我这人偏爱沙发。居家布置,可以没有任何家具,独不可没有沙发。

记得文革后期有一个拍得很拙劣的电影,影片中有一个省委书记官复原职时,正站在自己以前的办公室中感慨万千,这时一个秘书扛着个偌大的沙发进来,问将这沙发放在何处。于是省委书记说:“就放在原来的位置上!” 这一对白显然有所喻意。 一个人能坐到省委书记的位置,当然不会太平庸,所以这位书记断不会向众人大声宣布:“我胡汉三又回了!”他只是很技巧地用将沙发放回原处来喻意官复原职,而这沙发就是权利和地位的象征。

高雅点说,当三五好友围坐一圈,品着香茗,谈古论今,这沙发便烘托出一种沙龙气氛。低俗点讲,沙发这东西可坐可卧,可随心所欲地东倒西歪。记不得是哪本小说中说的,能东倒西歪就是舒坦。对我这种天生贪图安逸的人来说,舒坦也是我的人生目的之一。

其实我这种偏爱沙发的心态,很大程度上,却是肇始于一件与权利地位,高雅低俗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儿。

想当年刚入大学之初,少年风华,心高气傲,每每放言,今生娶妻,绝不假他人之手。想想也是,若两人眉来眼去,心有灵犀,情浓之处,却让他人去传话点破,那个中味道必是大大打了折扣。但实际上,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守不住自订的规矩,常常自食其言,就象寡居多年的孀妇,终了还是去嫁了人一样。

大概是大学一二年级时,有段时间我就象守节的孀妇一样,心绪不佳倒也平静。一日铁楠来宿舍找我, 说你若心无他属,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各方面条件皆上上之选。碍于自订的原则,开始时我还推脱再三,但终了还是禁不住铁楠的一再相劝,于是点头同意见见,但仍商定,去对方家不是相亲,而是去看当晚转播的球赛。 当时中国人家里有电视的不多,这个理由也还算说得过去。

话说我和铁楠当晚骑车直奔女方家,女方的父亲是长春某大学的党委副书记,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大但也不小的官,居住条件自是比寻常百姓家优越。记得进了门就是一个大会客厅,红漆地板,屋中除了电视架, 并无其它立式的家具。清一色的大沙发(浅色)摆在屋子正中(不靠墙,靠墙就俗了),那个舒坦,那个气派,真真让我眼前一亮。坐定之后心中便不断憧憬,若今后我也能有这么大一间屋,也摆上这么大一圈沙发,此生足矣。以至后来姑娘端上香茶和糖果,竟未能趁机端详一眼,对姑娘的父母审视的目光和询问,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满脑门子想的就是:一个大房间,摆着一圈大沙发,那个舒坦, 那个气派……

第二天下午,铁楠来讨回话,问我觉得对方怎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竟然连对方长什么样都没记住。 大窘之下,便装出一付失恋者尚未脱情脱困的样子,连声道:“算了吧,算了吧,我现在真的没心情再考虑这事儿。” 铁楠见我如此,便也作罢了。

呜呼哀哉,只见沙发不见美人,试看天下最没出息者,舍我其谁!

事隔多年,回想起来,唯一深感歉疚的就是对当年铁楠的拳拳盛意,虚与委蛇。其实当时我也乞盼别因我的失礼伤了美人心。事后再想,其实大可不必自作多情,也许人家压根也没看见你呢。

对不起了,铁楠!


注:其实心不在焉并非唯一原因。我是大近视眼,房间大,光线又略有不足,姑娘坐在对面,看不清楚,实是情非得以。若是小家碧玉小房间,结果或许不同。

杂忆八:纳米干贝

一日读世界日报,见其中一则国内报道,说是美欧各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纳米技术。此一新技术,在各种高精尖科学领域及人类生活领域有着无限的潜在应用远景。随着我国的入世和与世界经济接轨,对这类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新技术的开发,是绝对不能落后的。然后又说,全国各地都在掀起发展纳米技术的热潮。 报道中还提到某省某市某单位,正在开发纳米这个,纳米那个云云。给我的印象是,纳米鸡纳米猪的出现已不是一个遥远的未来。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有此紧迫感,也不必枉自菲薄,觉得自己落后欧美多多。因为我国在廿年前就已掌握了纳米技术,只是因为国人缺乏自信,对自己的成就视而不见罢了。

那是83年初,刚到北京的几个同学聚会,记忆中有于洁,小兵,施维和我,在西单110号那个从前是青楼楚馆的商业部宿舍大院会合。同学再次相见,自是十分高兴,便一起到附近的洞天西餐厅吃晚饭。时隔二十年,当时点了些什么已完全记不清了,只记得有一份干贝汤。 西餐做的不错,于是我们一边大快朵颐,一边闲聊分别后的趣闻逸事和刚参加工作的感受。席间服务员上了一个象碗又不是碗的小碟,内有半碟颜色微黄的液体。我当时还诧异,西餐里哪道菜要蘸醋食之? 那时下馆子对我们这些穷学生来说还是一种奢侈,惶论西餐。 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千万别充行家,搞不好丢人现眼。于是本着“沉默是掩饰无知的最好方式”之格言,没敢发问。 直到吃得差不多了,众人才意识到,干贝汤还没上。于是叫来服务员,很客气地问为什么我们要的干贝汤还没上。记得那个服务员态度尚好,没用那种惯见的鄙睨的眼光看我们这些傻帽,只是说:“已经给你们上啦。” “在哪儿?” “这个就是!” 于是指了指那个盛有少许微黄液体的碟子,然后离去。 “什么?这就是干贝汤?!”众人大叫。

其实无论多少,汤确实是有了,问题是干贝。记得我们用勺子搅来搅去,最后才利用光学的折射现象, 感觉到汤中确有片状固体存在,只是极薄,肉眼极难直接看到。后再经进一步分析推论,结论是:干贝的确有, 而且是两片。

这碟干贝汤整整花了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月工资的十分之一,只多不少!

现在回想起来,冤枉是冤枉了些,但足以令我国人自豪的是,那两片用手工切出来的干贝,其厚度绝对是纳米级的!

杂忆十:传世之作

我是上大学时学的摄影,老蔺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老师。

记得他那时有一台海鸥120相机,还有一套虽简单但却齐全的黑白印放设备。就是用这台相机,我学会如何构图取景,如何曝光,如何用不同的光圈快门组合,拍出一些特殊效果……。那时我们俩(有时还有炯如)经常钻到一个用棉被遮住窗户的,闷热的小屋里,搞点什么虚化,叠影,二次曝光之类的玩意,一干就是一个通宵。 大学时代我们班很多有意义的活动,就是用这台相机记录下来的。这次同学毕业二十年聚会时,小东就在我家发现一张以理化楼为背景的全班合影,于是大叫:“我没有这张照片,一定要印出来!”,红英也在一旁附和。等她们神情满意地走后,我的Photo Printer不久便不断示警:黑色不足!

那时最不现实的梦想之一,就是能拥有一台真正的单反相机。可在当时要买这样一台相机,别说穷学生, 就是一级教授也要花掉半年一年的工资。是老支为我圆了这个梦。86年老支学成回国探亲,用他的大件指标和美元给我买了一台RICHO XR-7。按当时官方汇率折算后,我给了他600元人民币,但一模一样的同型机,在西单商场的标价是:1680元。为此,我特感激老支。尽管来美后又买了更高档的相机,但这台曾让我圆梦的相机至今我还保留着。

在老支为我圆梦前,我曾有幸在两天之内,目睹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丽,最冲击心灵的美景,就是因为没有相机而失之交臂,遗憾至今。

那是85年的夏天,去无锡开中日生物物理研讨会,住在一家临湖的宾馆。一天晚饭后,一个人开小差去太湖边散步。当时已是黄昏,天边的晚霞随着残阳的余辉千变万化,浩浩太湖,水天一色,远处有渔舟归返;当时一丝风都没有,我一个人独坐湖边,静听湖水轻拍岸边的礁石,人已渐入空灵,眼前那副烟波浩淼, 落日白帆的太湖景色,柔美的令人窒息。

两天后去南京,与一位研究生朋友临时起意,中途下车去镇江一游。不知为什么,我们既没去辛弃疾那首“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 ” 中北固楼所在的北固山,也没去白蛇传中法海和尚水漫金山的金山, 而是去了名气远不如前两者的焦山。

焦山位于长江之中,山势西高东低。迎江的西侧,悬崖峭壁,古树参天;东面却形成了江渚,渐渐没入大江之中。山上庙宇众多,名人手迹碑刻比比皆是。我们当时乘最后一班轮渡到达,因时间不多,无心细览, 便径直往西侧的最高处登去。那天也是临近黄昏,我刚一登上山顶,一下子便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心灵的震撼:极目远眺,只见江山万里,莽莽苍苍,云雾蒸腾;斜阳的余辉从云隙中透出,万道金光遍洒东吴大地;夕阳中的长江象一条金色的缎带,从遥远的天际滚滚而来,在焦山处攸地被劈成两半。从山顶上往下看去,江中的舟舸是那样的渺小,如浮萍落叶一般,一转眼便顺江而下去了 ……。那一瞬间,我忽地体验到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所蕴意的大历史观的震撼!那是直接的,实实在在的大自然与心灵的共鸣和共振,是坐在书斋里永远也体验不到的。

这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两副最美的画面:一样是黄昏,一样是夕阳,一个美得那么温柔,引人欲醉;一个美得那么阳刚,大气磅礴。 而未能记录下这样壮美的画面,也是我一生中最引以为憾的事情。

岁月悠悠,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令我感到惭愧的是,从学会摄影到现在,居然没有一张拿得出手的“传世之作”。每每思及,便不禁黯然。

打从我被迫决定跳出来当老傻冒之后,我便开始每天坐在暗夜里,一根接一根吸着烟,使劲翻搅着沉淀积淤多年的记忆,一天,忽然忆起一事,令我心头一亮。这是一组我在大学时代拍摄的情景,但我从来未见到过这些照片。如果这些照片还在的话,大可弥补我十七年前的遗憾,也可减轻我至今仍无“传世之作”的愧惭。

那是我们大学时代的后期,记得一夜大雪,第二天整个春城已是银妆素裹。当时老蔺正在热恋之中(与现在的夫人,当时的于姑娘),碰上这等春花秋月,夏荷冬雪之类能体现浪漫诗情画意的美景,自然不会放过,于是拉上我这个徒弟去儿童公园为他们拍几张雪景的照片。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公园里一个人都没有,象是老佛爷要来清过场一样。在讨论了一番如何拍雪景时正确曝光,如何设定光圈以增加雪的质感,如何选定角度显示雪地的开阔,如何让林中的小径看起来更曲径通幽等等技术细节后,我便东奔西忙为他们照起来。

记得于姑娘那天自始至终都显得很羞涩,有些被动。而老蔺则象是个中老手,一会搭着肩,一会搂着腰,做得很浓情蜜意。正忙乎着,老蔺突然提议,他想拍几张和于姑娘在雪地中相拥打滚的照片。我在略感惊异之余,却也不免佩服老蔺。想想看,那是什么年代?那是女跑男追的慢镜头刚刚在电影中出现的年代,那是男女手拉手便会引出无限遐想的年代,他能提出这样大胆前卫的建议,并在光天化日下具体实施,还要被实地拍摄下来,那是需要一番勇气的。于是在快门的咔咔声中,两人便滚将起来。在我的记忆中,他俩滚的很专注,也有点激情,虽然看起来有些笨拙,让人发笑,但我想那主要一是因为于姑娘是大家闺秀,当时思想尚未完全开放;二是由于这种超越时代的突发奇想,老蔺绝无法事先练习。哪象现在的年轻人,早早地便在床上滚,地下滚,以至后来在哪儿滚,都是那么洒脱那么自然(谁说今不如昔)。

望着雪地中那一片滚过的痕迹,我想起文革期间常被北国知青们引用的一句豪言壮语:“豪情化得千里雪,壮志能融万里冰。” 只是当时对这片痕迹究竟是由于压力所致,还是由于爱情的热力所致,并未实地考证一番。

我至今都没有见到过我的作品,老蔺拿走了胶卷。至于照片冲出来没有,照得如何,不得而知。这是我们在大学期间,唯一一组一同拍摄却没有一同冲洗的照片。

一个事件的伟大,常常不在事件的本身,而在于这个事件发生的时代。我相信,如果这组照片能得以公布,必是“传世之作” —— 它以记录超前时代,超前历史因而创造历史的壮举而传世,技巧和完美已是次要。

杂忆十一: 胡论喝酒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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