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阿痴 于 October 07, 2002 04:42:47:
回答: 上面忘了去掉‘一起’两字 由 小沙 于 October 06, 2002 13:38:43:
恕我直言,“为书案”是蛇足之笔,太着于实迹,诗的意境受到限制。小沙原来改得不错嘛,把第一行删掉,让诗凝炼了,给人留下更多想象的空间。改来改去,有了斧凿的痕迹,而斧凿的痕迹又不等于“哲学的痕迹”。:-) 我觉得,格律诗需要反复推敲,“语不惊人死不休”;短小的自由体诗起于一点灵机或一丝感悟,意至笔随,就不必过于雕琢了,除非是为做诗而做诗。
愚意,“剪来”也不好,因为暗含了冷冰冰的、可以当作凶器的剪子,感觉别扭。说到底吧,就是不动刀剪地“掐来”、“摘下”也不妥,就让那玫瑰自由自在地含苞、开放、凋谢,然后“化作春泥更护花”不是蛮好吗?我替那被无情地剪掉花枝的玫瑰母亲感到心痛,这是我的“哲学”。现在,我多少有点儿明白,为什么小沙把“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倒背如流也不见长进了。:-))
如果真要给自己汗牛充栋的“书斋”点缀点儿什么的话,那就,
在书案一角
摆上 四季
常绿的 一盆仙人球
把指肚
伸向它 当你
凡心 躁动的时候
【完】 200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