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ly,同归同归。 你的态度绝对受欢迎,不知小朋友何以不解给你扣帽子。还不认识你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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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开心果 于 October 18, 2002 18:02:14:

回答: 果开心, I never 拽 your 衣襟. :-) 由 MMILOVEYOU 于 October 18, 2002 14:09:38:

你们晓事的谁能给耶和华正正名,后边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依我之见,这耶稣殉难完全不是为了世人之过 -- 至少近两千年来的人都还没出生,何罪之有? 他完全是为了耶和华的罪献身,但当今之世界,谁的债谁顶着,并不追究其子,所以耶兄为新神,耶父仍带罪待悔待罚,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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