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花木兰 于 November 03, 2002 20:12:40:
回答: 花大姐,不对!是花木兰大姐请进! 由 红门 于 November 02, 2002 23:29:54:
再次为打搅了大家而表示惭愧!
在此拙作,皆是来自此坛,又去之此坛。没有坛子就没有“坛子经”,没有农夫“一匠”,就没有“佩吉和丹尼”,没有一了的“文革”,就没有“也谈文革”。
特别致谢心会兰心惠质的“山东行”,我是济南的水土养大的,泰山青岛都去过多次。心会文章勾起的nostalgia,非语言所能表达。趵突泉墙外,原是一条大青石板铺就的路“剪子巷”,石下清澈泉水流过。我小时曾与“文革”中提到的心心在暑天去玩水。水凉沁骨,内有水草小虾。有机会我来和一下,在“旧日河山”系列中写写以前的济南和泰山吧。
关于“文革”的“恕不回帖”,本想一溜了之,没想到回来脑袋一热,又杀了把回马枪。已食言了。就再食言一次,对“文革”也说几句。阿痴提及那个水中救了我的女孩,与我没有来往。那时大孩不跟小孩玩。确实因为她,再没有水博。“死是不可以,但罪是要受的”是文明世界恶作剧时一种心态。这是我寥寥个人心态描写之一,没写好让人误解了。一了说的是事实,我在试图达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效果,实际我个人感受很深,哪只鸟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但最后就想不要把它搞成忆苦思甜了,要黑色幽默一下都没黑成。老外说“浓”,我承认,曾大大地删了很多,但“美酒”,我倒是觉得不太美,最后笨拙地添了几笔颜色。农夫。开心果,霍侠,老耶子,LaLa,多谢厚爱!此文在草稿期间承蒙我姐姐和侠女指点。这番写的累,下回不跟一了玩了。希望阿痴能够把文革的个人经历黑色幽默化。另外要说的是,我当过街鼠,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们楼住了些老黑帮,没有同龄小孩。我姐姐那时很少在家。我若有个年龄相仿凶神恶煞的长兄,没准儿就是我追别人了。“小孩儿家口没遮拦”有时会弄成这个样子。疏忽了,文中全是真名,想他们有自己的论坛(旧日齐鲁大学,如今山东大学),不会到这儿来的。
Have a good 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