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阿痴 于 January 06, 2003 23:23:27:
回答: 痴兄弟此番“希望”, 由 木兰花 于 January 06, 2003 22:24:13:
但“偏心”的人不会“说”自己“歪嘴”。我可想不清楚了,请木兰明示。
今天一上坛,先看你的回贴,一句“说我‘炒作’,一辈子都忘不了!”让我心惊胆战!本想解释解释,就在这时,开心果同志的“砖砖教导”又在我的头顶拍响 (^V^):“如果当事人表述不快,立即道歉,越快越好,宁肯委屈绝不辩护”。
我眼见着做不到“立即”了,就去翻“炒作”前后的贴子,又发现另一篇“恶毒攻击”你的反动言论--《木兰差矣!》,写这个贴子的时候,你还管我叫“痴兄”呢,想起来就好笑!
在此,我为这两个贴子郑重地向你道歉!“宁肯委屈绝不辩护”。:-))
楼上有人说我“无病呻吟”,可能是冲着我昨天给你的两个贴子来的,我可再不敢跟你称姊道弟啦。要不,你还是恢复对我的老称呼--“痴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