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木兰花 于 January 19, 2003 22:00:07:
回答: 1,2,3,一气呵成。 由 LA 于 January 19, 2003 21:42:04:
有时真做梦回到那个村庄,也并不是因为特别想念,恰恰相反,我是拼了命要从那里挣出去的。还是不能忘记。
陆陆续续写了一个礼拜,上礼拜五写完,改了改就发了。心里没有什么续要写,要续就是大学的事儿了。七七生化贴的“大朱小朱”,正是我到了柳条路宿舍认识我们班第一个同学的事。堪可作续。多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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